民國秦淮 · 百合悲劇
第 21 章

囚室

《商女成囚》 · 回目錄

清禾是被一陣搖晃,顛醒的。

她睜開眼,先看見的,是低矮的、漏著風的頂。一盞昏暗的油燈。陌生的、發霉的木板牆。地在輕輕地晃——是一條船,停在城外的什麼水汊裡。

她的頭,昏沉得厲害。

她下意識地,去摸貼身的短刀——沒有;再摸那一小包東西——也沒有。

她猛地低頭——身上,穿的是一件陌生的、粗糙的舊衫;她自己那一件漿洗得發白的藍布褂、黑綢裙、白襪,都不在了。

她渾身的血,一下子,涼透了。

她摸到的,是身邊一張字條,一筆用布包著的碎銀,那一張畫著退路的草圖;還有——一樣被人特意留在她枕邊的、冰涼的東西。

她攥住它,一骨碌坐起,撞向那扇門——那門,卻從外面閂死了。

她瞬間,把這一切,拼湊了出來——她被打暈了,被換走了,被人送出了城。

「放我出去!」

她開始砸門。

「來人!開門!」

門外有腳步聲,是接應的人,隔著門板,低低地、急急地要她噤聲:船還沒出汊口,外頭就是日本人的哨。

「那姑娘呢?」清禾的聲音抖著,「沈煙嵐呢?」

門外靜了一靜,然後,那個聲音,極輕地告訴她——

「那位姑娘,認下了行刺,頂了陸清禾的名。」

「已經……被押往漢奸的軍營了。」

「回不去了。」

清禾腦裡嗡的一聲,血全湧上了頭。

她怔了一下,隨即,瘋了一樣,撲上去砸門。

「不——你們放我回去!」她嘶喊著,指甲摳在門板上,「我才是陸清禾!我才是真的!是我要殺周慕岩,是我!讓我回去認,讓我回去換她——」

「回去就是死。」門外的人死死抵著門,「姑娘,妳要是回去,不但救不了她,那位姑娘用命換來的整個局,全毀了。她這一條命,就白填了。」

清禾砸門的手,僵在了半空。

就是這一刻,那一層她戴了許久的、聖徒的面具,「啪」地,碎了。

露出底下,最赤裸、最瘋的那一句——

「她怎麼敢。」

清禾的聲音,從牙縫裡,一個字一個字地擠出來。

「她怎麼敢,替我去死。」

她滑坐在地上,背抵著那扇冰冷的門,渾身發抖。

她無法忍受的,不是煙嵐死。

是煙嵐,替她死。

是煙嵐,用一場死,把「誰屬於誰」這件事,從她手裡,硬生生,奪了去。

「妳是我的。」她對著空蕩蕩的船艙,對著那個不在場的人,一字一字從牙縫裡咬出來,「沈煙嵐,妳聽見沒有。妳是我的。妳的命,妳的死,妳這個人——都是我的。我還沒鬆手,妳怎麼敢,先走?」

她曾經,在那一盆滾水邊上,那樣瘋地對煙嵐說過——死人不接客,死人只屬於替她收屍的那一個。她想把煙嵐,攥死在自己手心裡,誰也奪不走。

可如今——

是煙嵐,先一步,用同樣的話,反殺了她。

替死。

這是煙嵐版本的,「永遠屬於妳」。

船,在黑暗的水上,慢慢地移動。

艙板底下,是水聲,一下一下,拍著船舷。有一回,船忽然停了,停得很久。艙外,接應的人壓著氣,一點聲也不出;遠遠的岸上,有腳步,有幾句短促的、聽不懂的日本話,一盞燈的光,從艙板的縫裡,晃進來,又晃遠了。清禾伏在黑暗裡,連呼吸都放輕了。她這才明白:這一條摸黑出城的水路,這一處避開哨卡的窄汊,哪一段有崗、什麼時辰換防——全在那一卷她親手摸出來過的布防草圖上,早畫好了。連她這一條命,怎麼從這一張正在收緊的網裡漏出去,都是那個女人,一筆一筆,替她算準了的。

清禾砸門砸到手破,嘶喊到聲音耗盡,最後,癱坐了下來。

艙板是冷的,硌著她的骨頭。她砸破的手,血糊了一手,黏在那扇閂死的門上,她也不覺得疼。船一晃一晃,把她往那個她不認得的遠方,一寸一寸地載。她就那樣癱著,睜著眼,看著艙頂那一線從板縫裡漏進來的、慘白的天光,一點一點,亮起來。這是煙嵐替她掙來的,頭一個天亮。而掙來這個天亮的那個人,此刻,在城的那一頭,怕是再也,等不到一個天亮了。

她在黑暗裡,一點一點,把這場局的全貌,看清楚了。

她開始回想,煙嵐這些日子的,一樁樁反常。

那一場「教她活下去」的調教。那些退路。那一句「若有人替妳擔了,妳就讓她擔,別回頭」。那一句「明天之後,妳就出師了」。額前那一個極輕的吻。還有,她替自己整裝時,那一雙手,順著肩,順著腰,那樣細、那樣久地,撫過去——

清禾在黑暗裡,渾身的汗毛,都豎了起來。

那不是替她整衣。那是,在量她的身量。

量了身量,好穿她的衣裳。讚她那身藍「洗得真乾淨」,是因為第二天,那身乾淨的藍,要穿在煙嵐自己身上,替她,髒到別處去。

清禾一直當自己是握刀的那一個。是把煙嵐攥在手心、誰也奪不走的那一個。

到頭來,攥住的是她。把她攥死、攥牢、再不放手的,是煙嵐——用一場她攔不住、追不回、也還不了的死。

她想贏這一場。

可一個肯先去死的人,是沒法贏的。

後半夜,接應的人要趁夜,把清禾轉去更遠的地方。離金陵,越來越遠。

清禾不再砸門了,也不再嘶喊。

她安靜得,可怕。

她被帶上岸的時候,最後一次,回望了金陵的方向。

城那一頭,火光在天邊燒著。一片一片的紅,燒得整片夜空,都像是燒著了——像一件,被人點著的、再也撲不滅的,猩紅旗袍。

清禾站在那片火光的對面,沒有再哭。

——眼淚,是給來得及的人流的。

而她,已經,來不及了。

她只是,把煙嵐留給她的那一樣冰涼的信物,攥得更緊。緊得,手心生疼。

那是,煙嵐留在這世上的——

最後一塊,還溫著的,骨頭。

她對著城那頭的火光,在心裡,極輕、極狠地,對那個再也回不來的人,說了一句話。

那不是哭。不是求。

是誓。

「妳要我活。」

「好。我就,活給妳看。」

「妳替我,把這一身髒,都擔了去——」

她攥緊那塊冰涼的信物,一字一句。

「那我就替妳。把妳,活回來。」

火光在天邊,燒著。

船,載著她,離那團火,越來越遠。

清禾沒有回身。她盯著那一片越燒越小的紅,盯得眼睛發乾,也不肯眨。揣著金條叩門那一夜的清禾,一心只想赴一場乾淨的死。如今她不想死了。她把那隻冰涼的銀鐲,貼到唇邊,按住,一直按到鐲子被她的氣,焐出一點溫。

那一片紅,紅得那樣艷,那樣烈。她看著,看著,像是要把它,看進眼睛裡,看進骨頭裡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