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在地靈異 · 社會派刑偵

第二十章 最後一場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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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夜,沈川最後一次,進了高敬翔的夢。

頭七那夜是第一次。那時候桌子那頭的人還在笑,笑他笨,笑他白做工。後來一夜一夜,那個笑慢慢收了。到了今晚,桌子那頭的人,連頭都沒抬。

還是那張桌子。廟後那種人家吃飯、補網、給囡仔寫功課的舊桌,邊角磨得發亮,桌面有一道燙過的黑印。還是那盞燈。一顆昏黃的燈泡,吊在頭頂,沒有罩子,燈光只照得到這張桌、這兩個人,再過去一寸,就是黑的。

可是這一次,桌上的東西,不一樣了。

以前的桌上,要不是空的,要不就擺一瓶米酒、兩個杯,沈川自斟自飲,斟一杯推到他面前,看他不喝,就嗤一聲,自己一口乾了。今晚桌上沒有酒。今晚桌上攤著高敬翔這十天查到的全部。

卷宗。照片。一疊一疊的金流明細,影印的,邊上還有他用紅筆畫的線、打的問號。那份廟產租賃的合約,三方用印的那一頁。還有名字——有的是筆錄的封面,有的是他自己在便利貼上潦草記下的。張志豪。林志國。周昊天。李文昌。蘇芸。李佳彤。江郁涵。

一張一張,攤在兩兄弟中間,攤在燈光下。

沈川坐在桌子那頭,低著頭,看著那些攤開的東西。他沒有像以前那樣,話講到一半就站起來走進黑裡。他這次坐得很穩,兩隻手放在桌沿,指節有一點泛白。他知道,全都被翻出來了。全都被看見了。

「都查完了。」他說。聲音很輕,輕得像怕吵醒什麼。

「都查完了。」高敬翔說。

沈川伸出手。那隻手高敬翔太熟了,骨節、虎口、右手食指第二節有一塊薄繭——他們連這個都一樣。指尖落在那些名字上,一個一個慢慢拂過去。像在點名。像在認,這些他生前連看都懶得看一眼的人,原來叫這個,原來叫那個。

拂到江郁涵那裡,他停了很久。

那張便利貼上,高敬翔的字寫得歪。江郁涵三個字下面,他多寫了一行小字:江虎之妹。沈川的指尖壓在那行小字上,沒有動。

「這個。」他輕聲說,「我真的不記得她。」

他閉了閉眼。

「不是裝的。」他說,「你不要以為我是裝的。我那時候,連她叫什麼都沒問過。江虎帶她的照片來跪在我面前那天,我連他妹長什麼樣都沒往下看。對我來講……」他的喉結動了一下,「她什麼都不是。一個玩玩的查某囡仔。完事,就沒了。」

桌上的燈,晃了一下,又穩住。

「一個人。」沈川的聲音抖了一下,那是高敬翔頭一次,在這張臉上聽見抖,「壞到連自己害死的人,叫什麼都記不住。你說。」他抬起一點眼,又低下去,「那還是不是人。」

高敬翔沒有回答。

他喉嚨裡有話,可是那話太重,一開口就會變成安慰,變成「你那時候也是被逼的」。那種話一出口,這張桌子就髒了。所以他咬著,把那些話咬回去,讓沉默留在桌上,跟那些名字一起。

沈川好像也不要他回答。他把手收回來,放回桌沿。江郁涵那張紙,他沒有再碰。

「老大。」沈川抬起頭。

高敬翔的胸口縮了一下。老大。這兩個字,二十年沒人這樣叫他了。養父母叫他敬翔,同事叫他高隊。只有在鹽港的廟後,有一個人,從他們會講話那天起就叫他老大——因為沈川出來時哭得比較大聲,廟口的阿婆就說,這個小的,惡。

那張和高敬翔一模一樣的臉,在燈下,第一次卸掉了所有的偽裝。沒有狠。沒有笑。沒有那層把全世界踩在腳底、誰都別想靠近的殼。剩下的,是一個高敬翔很久很久以前見過的人——廟後矮房裡那個,和他一起扛轎、一起蹲在金爐邊烤番薯的男孩。那個男孩會把較大的那塊番薯剝開,分一半過來。

「我跟你講一件事。」沈川說,「一件我沒對任何人講過的事。」

高敬翔安靜地等。

「你坐那台車走的那天。」沈川說。

他停了一下,像在那一片黑裡,把那一天找出來。

「一台黑頭仔。」他說,「那對翁某穿得很好,查某人手上有一個金鐲。媽把你的衫包一包,就一個布包,那麼小一包,你那件過年才穿的,她也塞進去。」他笑了一下,「你出門前,回頭看媽一眼。媽沒有送你到埕口,她站在門邊,手揣在衫仔內底,沒有動。」

高敬翔記得。他這二十年,每一年中元,每一個睡不著的夜,都記得。

「我站在廟埕,看你上車。」沈川說,「你從後窗看我,嘴在動,你在叫我,可是車窗關著,我聽不到。車一發動,塵飛起來,我就看不到你了。」

他頓了頓。

「廟口的人攏講,沈茜那個細漢的,那天沒哭。」他輕輕地說,「站在埕中央,親兄弟予人載走,連目屎都無一滴。夠狠。夠冷。十歲的囡仔,這種,細漢一定不是好東西。你看,他們那時候就講對了。」

他笑了一下。那笑裡有什麼東西碎掉了,碎得很小聲。

「我哪是沒哭。」他說,聲音壓得更低,「我是,從那天起,就決定不哭了。」

桌上的燈泡,嗡了一聲。

「哭沒有用。」沈川說,「媽留我,不是因為愛我較多。那對翁某挑了你,你較緣投、較乖;後來城隍爺點了阿燼,欲共阿燼留落來做乩。剩我一個。沒有人挑、沒有神欲的那一個,不是媽選我,是沒人要我,媽只好留我。」

「我那時就懂了。」他看著高敬翔,「這個世界,你要是沒人要,你就只能靠你自己狠。狠到沒有人敢丟下你,狠到別人看到你就驚。狠到……」

他的聲音低下去,低到幾乎聽不見。

「狠到,變成今仔日這個。」他的手,輕輕碰了一下桌上那疊卷宗,「變成連你,都著愛轉來查的這個物件。」

高敬翔的喉嚨,堵得發疼。他想起十歲那年,那台黑頭仔的後窗,他確實在叫。他叫的是——阿弟,你也來。他那時候還小,他以為那對好心的翁某會回頭再載一個。但人家只挑一個。

「我有時候會想。」沈川說。

他的眼睛看著高敬翔,可是又像沒在看他,是看穿過他,看到很遠很遠的、那個岔開的路口。那眼睛裡是一種很深的、很空的東西。

「假使彼工。」他說,「那對翁某挑的是我。被載走的是我。」

燈光在他臉上抖。

「我會不會,就是這馬坐你彼個位的人。穿一身燙過的制服,講證據,講是非。轉來查一個死在巷仔口的角頭。」他頓住,「而你……會不會,就是倒在巷仔口、那具沒人去認的屍體。連名都著愛人替你查。」

桌上那一排名字,安靜地躺著。

沈川一個字一個字地說,緩慢,沉穩,像把一塊石頭,輕輕放在高敬翔面前。

「如果當年被選走的是我,被留下的是你。」

他看著那張和自己一樣的臉。

「老大,你敢講,你就一定不會變成我嗎?」

高敬翔答不出來。

他張了嘴,又閉上。那句「我不會」,他講不出口。因為他這十天,在異象裡,在血裡,在那條他差一點點就跨過去的線前,早就問過自己同一個問題了。江虎那晚跪在他面前,他的手按在槍上——那一瞬間,他懂得一個替妹妹報仇的人,懂得太清楚了。他沒有資格說「不會」。

十歲那年,有一隻手,把他帶去了一個不必狠也能活下去的所在。三餐有得吃,晚上有燈,跌倒了有人扶。在那種所在,他才能慢慢長成一個會心軟、會替死人查名字的人。

而那隻手,沒有伸向沈川。

桌子那頭的人,靜靜看著他答不出來,沒有逼他。沈川甚至有一點,像鬆了一口氣。

「我不是欲叫你原諒我。」沈川說,像看穿了他的掙扎,把它輕輕推開,「我做的代誌,不能原諒。」

他的手又落回那些名字上,這次沒有拂過去,只是放著,像壓著。

「江郁涵不會原諒我。」他說,「周昊天的媽不會。林志國的兄弟不會。我也不配。」他搖頭,慢慢地,「我無欲愛人原諒。」

「那你欲什麼。」高敬翔終於開口。

他自己都聽見,那聲音也碎了。

沈川沉默了很久。

那沉默裡,燈泡又嗡了一聲,光暗了一瞬,又亮回來。

然後他說:「兩件代誌。我家己做不到的。」

「媽。」他先說了這個字。說得很艱難,像從很深的地方挖出來,沾著土。

「她替我跪了一世人。」他說,「自我細漢,她就跪。我去打架,她跪去廟裡求城隍爺保庇我莫出代誌;我入鎮南會,她跪去求我莫做歹。我攏無聽。我活著,從來沒有予她好過一工。」

他抬眼看高敬翔。

「我死了以後,她還在跪。」他說,「替我去抾屍。那工,廟口的人按怎共她,你敢知?」

高敬翔知道。他在場。他親眼看見那些石頭、那些口水、那些「養出畜生的查某」的喊聲,砸在一個瘦小的、白頭髮的女人身上,而那個女人只是低著頭,把懷裡那張用紅布包著的牌位護得更緊。他站在人群外,穿著制服,動不了。那是他二十年沒見的母親。她不認得他。

「她現在還揹著我。」沈川說,「揹著『養出畜生的查某』這個名,要揹到死。揹到她進塗,人家還會指她的墓講,這就是那個沈川的老母。」

他看著高敬翔。那個一輩子沒求過人、寧可死也不肯低頭的人,喉嚨動了一下。

「我求你。」他說,「讓她共我放落來。讓她……莫閣替我揹了。」沈川的聲音很低,「你轉來了。你是清氣的。你替我,做一個……一個讓她會當好好活落去的理由。讓她想到,她有一個囝是好的。讓她剩落來的日子,是替你活,不是替我跪。」

高敬翔點頭。重重地,讓沈川看清楚他點了。一個字都說不出來。

「閣有那些人。」

沈川的指尖,又落回桌上那一排名字。這次他的手在抖,抖得很明顯。他把那幾張紙,輕輕往中間推了一點,像把他們,往燈光最亮的地方推。

「我共他們害死。」他說,「害死了,連名都記不住。張志豪我記得,因為他是我踩上去的第一塊。林志國我記得,因為那是一整隊。」他的指尖在李文昌那張上頓了一下,淡淡地,「李文昌……我叫人處理掉了。」他像在說一件擦掉的小事,沒有再多看一眼。「可是其他的……」

他的手停在李佳彤那張。

「這個。」他說,「我連把她關在哪一間、那間有沒有窗,我攏記不清。我只記得,後來聽人講,她在牆上刻字,刻到一半。刻什麼,沒人知。她刻到一半,就……」

他沒講完。

「可是你查到了。」他睜開眼,看著高敬翔,「你把他們一個一個,記下來了。連這張便利貼,你都寫了她們的名。歪歪的,可是你寫了。」

他的指尖,從李佳彤,移到蘇芸,再移到江郁涵,一張一張,像在數一串,他生前一顆都沒看見過的珠子。

他把那幾張紙,又往高敬翔那邊推了一寸。

「替我,記住他們。」他說,聲音越來越輕,「我家己……做不到。」

他看著高敬翔,看著那張和他一樣、卻活著的臉,停了很久。

高敬翔在夢裡,重重地點了頭。

他沒有承諾什麼漂亮的話。他沒有說「我會讓全世界記得他們」——那種話,在這張桌子上,講出來就是假的。他只是伸出手,那隻和沈川一模一樣的手,把桌上那些名字,一張一張收進自己懷裡。

便利貼。筆錄封面。那張寫著江虎之妹的、歪歪的字。

他收得很慢,像怕折到。像那不是紙,是七個,沈川揹不動、也不配揹、卻又放不下的人。他把他們貼在自己胸口,貼著那個這十天被異象灌滿了死亡氣味的地方。

沈川看著他一張一張收完。

然後,他笑了。

那不是他生前那種笑。生前他笑是刀,看你不順眼、踩在你身上往下看。這一次的笑,是一個揹了一世人重東西、肩胛被磨到爛卻放不下的人,終於有人把那東西,從他肩上接過去之後的那種笑。

很輕。很疲倦。可是是真的。

「老大。」他最後說,聲音越來越淡,淡得像要溶進燈光裡,「你比我好。」

他停了一下,像在找一句他從來沒學會怎麼講的話。

「不是因為你乖。」他補了一句。

那是他這輩子,離溫柔最近的一次。

「是因為,」他說,「有人要你。」

那張臉,在昏黃的燈下,一點一點,淡了下去。最後淡掉的,是嘴角那一點點笑。

桌上的燈,熄了。

沈川去了哪裡,高敬翔不知道。

沒有十殿。沒有判官。沒有牛頭馬面,沒有業鏡,沒有一本翻開的、記著他每一筆血債的簿子。什麼都沒有。只有一片很輕很輕的黑,從桌子那頭漫過來,像潮水,溫溫地、不出聲地,把那個位子上的人,帶走了。

帶去哪裡——夢沒有說。

桌子還在。燈滅了。對面的位子,空了。

高敬翔醒過來。

天還沒亮。鐵皮屋頂上沒有下雨,很安靜。安靜到他聽得見窗外很遠的地方,一隻早起的狗叫了兩聲,又沒了。

他躺在床上,睜著眼,看著天花板的暗。過了很久,他才意識到,胸口,空了一塊。

那個夜夜糾纏他的、和他一張臉的東西,不見了。不是痛的那種空,是一個一直被佔著的位子,忽然沒人坐了的那種空。這十天,每一夜閉上眼,那張臉就在桌子那頭等他。今晚不會有了。明晚也不會。

夢,停了。

他知道,沈川走了。

做七做滿了。該說的,說完了。該託付的,託付了。那個無處可去的魂,在他兄弟的夢裡,最後一次坐下來,把唯一一件藏在最底下的東西交出去之後,終於,去了該去的地方。

高敬翔閉上眼,想好好睡一覺。

這幾天,他沒有一夜睡好。現在,案子結了。許亦南進去了,是他用金流、用人證、用最笨的方法一筆一筆坐實的,不是鬼指的。林曉彤救回來了,那個女孩現在在她阿嬤身邊,茶葉蛋的味道,平安符的紅線。母親,他會去認。等天亮了,他要穿便服去廟口那間矮房,敲那扇門,跟那個白頭髮的女人說,媽,我是老大,我轉來了。

他闔上眼。

然後,他聞到了泥土的氣味。

濕的,冷的,從很深很深的地方湧上來,先是鼻子,再是喉嚨,再是整個胸腔。那是活埋過張志豪的廢工地的土。緊接著是火——是周昊天那台車燒起來的火,是柏油被烤化的味道,是金紙,是煤油,是那扇被釘死的窗,是一個女孩數到一半就停住的、刻在牆上的那道痕……

高敬翔猛地睜開眼,坐起來,渾身冷汗。

天,灰著。屋裡什麼都沒有。沒有土,沒有火,沒有窗。只有他一個人,坐在床上,喘。

夢停了。

可是異象,沒有停。

他坐在黑暗裡,喘著。沈川走了,可是他從沈川面前接過來、貼進胸口的,不只是那七個名字。是那些他替沈川,一樁一樁、用自己的身體重新活過一次的死。那些灌進他腦子裡、再也清不掉的痛——沒有跟著沈川一起走。

它們留下來了。

留在他身上。

他得帶著它們,活下去。每一個晚上,當他以為終於可以睡了,土的氣味、火的氣味,就會從某一個被害者的死裡湧上來。他會再聞到一次。再活一次。一夜,又一夜。

高敬翔在灰色的天光裡,坐著。沒有再躺下去。

張志豪。林志國。周昊天。李文昌。蘇芸。李佳彤。江郁涵。

天,快亮了。

(第二十章 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