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在地靈異 · 社會派刑偵

第十一章 沈茜

《綱紀陰陽》 · 回目錄

一刀一刀,把銀紙摺成元寶。

沈茜的指甲縫裡卡著金紙的灰,洗不掉了,洗了三十年也洗不掉。她坐在棚子裡那張塑膠矮凳上,膝上一疊銀紙,腳邊一只竹篩,摺好的元寶往篩子裡一丟,丟得很慢。錫箔那面朝內,對折,再對折,指尖一壓一捻——這手路阿坤伯教過她,三十年前她剛挺著肚子來廟裡幫工的時候。那時候她摺給城隍爺,摺給來廟裡求平安的人。如今她摺給自己的兒子。

靈堂裡冷。一盞日光燈閃個不停,照著白布、照著供桌上那碗早就冷掉的飯、照著相框裡那張臉。相片是從沈川的身分證上翻拍放大的,臉繃著,眼睛裡那點東西,連照相館的光都壓不下去。她抬頭看一眼,又低下頭去摺。她不敢看太久。看久了,那張臉就會變回十歲,變回七歲,變回剛從她肚子裡挖出來、皺巴巴哭得整張臉發紫的那一團。

棚子外有腳步聲走過,慢下來,又有壓低的議論飄進來。

「就是這個查某生的……」

「飼出彼種畜生,報應啦。」

沈茜的手停了一下,又動起來。她沒有抬頭,背駝得更低了一點。這些話她聽了一個禮拜,從頭七聽到現在。她不回嘴。她回不了。她生的,她養的,街上罵的每一個字,她認。

她只是把銀紙摺得更整齊。元寶開口朝著正殿的方向,這樣她兒子才提得著。

三十年前,她也是這樣低著頭。

那時候她在鎮南會後頭那間泡茶的舊厝做雜工,洗杯、擦桌、添茶水。一個沒爸沒娘、從中部漂下來鹽港的女工,廟口這種地方,能有一口飯就要偷笑。她那年十九,瘦,安靜,不太敢看人的眼睛。

許亦南那時候還沒完全是廟口的天。可是已經沒人敢不給他面子。他常在那間舊厝出入,西裝褲、白襯衫、手腕一只金錶,笑起來眼睛瞇成一條縫。

那一晚的事,沈茜這輩子沒對任何人講過。她也不准自己去想。她把那一晚鎖進一個從不打開的抽屜,連鑰匙都丟了。她只記得後來——後來她知道自己有了,去廟裡,跪在城隍爺面前,跪了一整夜。

她不是去求城隍替她討公道。她窮,她弱,那種人她連他的衣角都搆不著。她是去問城隍:這個,留不留得。

她那時候大概也盼著城隍說一聲「不」。一個十九歲的女工,沒錢沒勢,肚子裡是那種人的種,留下來,是一條看不到底的苦路。她跪在拜墊上,擲了筊。

聖筊。

她又擲。還是聖筊。

城隍爺說:留。

後來她才知道,留的不是一個,是兩個。同一張臉的兩個。醫生掀開布,跟她說雙生的時候,她躺在那裡,眼淚一直流,分不清是歡喜還是驚惶。兩個一模一樣的小東西,並排放在她身邊,皺巴巴的,哭起來一個比一個大聲。她伸手去碰,兩團都熱呼呼的。

她那時候想,好。城隍爺要我留,我就留。一個我顧,兩個我嘛顧。

她沒想到,城隍爺那一聲「留」,留給她的,是這樣長、這樣痛的一條路。

兩個孩子,她一個人拉拔。

廟後那排矮房,住最邊間,租金算廟裡的。她白天在夜市幫人洗碗、剝蚵仔,晚上去工廠上夜班,回來天都快亮了。兩個孩子小,她就把他們綁在背上輪流揹著洗碗;大一點,能跑了,她就放他們在廟埕,托阿坤伯、托攤販的阿婆幫看一眼。這條巷子窮歸窮,不會讓自己的小孩餓死——這句話她信,她也只能信。

她虔誠。每天再累,城隍爺面前那炷香她不敢斷。初一十五的牲禮再省也要備。她替兩個兒子一人求了一只平安符,紅線串著,叫他們貼身掛著。她跪在神龕底下,跟城隍爺說的話翻來覆去就那幾句:保庇阮這兩个囝仔,平安大漢,莫行歹路。

兩個孩子一張臉,可是當娘的分得出。

老大敬翔乖,黏人,會拉著弟弟的衣角喊「莫啦」。發燒了會哭著要媽媽。沈茜疼他,疼得理所當然。

老二沈川——她也疼。可是疼老二,疼得心裡有一塊,是涼的。

那孩子從小話少。摔破了頭不哭,被欺負了不告狀,自己一個人坐在金爐邊,眼睛盯著火看,看很久。有一回他在夜市被人罵「沒爸沒娘的野種」,回來什麼都沒說,半夜沈茜起來上廁所,看見他一個人坐在門檻上,月光照著那張小臉,沒有哭,沒有氣,就那樣坐著,眼睛裡有一樣東西,硬硬的,亮亮的,看得她心口一抽。

她知道那是什麼。那是恨。一個七、八歲的孩子,眼睛裡不該有的那種恨。

她抱過他。她跟他說,阿川,莫按呢。她說,咱無爸,可是咱有彼此,有阿母,有阿兄。

沈川讓她抱著,沒有掙。可是他也沒有軟。他靠在她肩上,那身子是直的,像一截不肯彎的木頭。

沈茜那時候就隱隱怕了。她替老大求城隍的時候,求得安心;替老二求的時候,她跪得更久,更用力,可是心裡更慌。她說不出為什麼。她只是覺得,老二這孩子,像是站在一道斜坡上,她得用盡力氣才拉得住,一鬆手,他就會往底下滑下去。

可是那也是她的孩子。她一樣的疼。對著那雙硬硬的眼睛,她疼得更慌,更深。

孩子十歲那年,白車來了。

一台洗得很乾淨的白色轎車,停在廟埕外巷口。下來一對中年夫妻,男的穿襯衫,女的提一只皮包,皮包上的金扣子在日頭下閃。沈茜被人從矮房喊出來,圍裙都來不及解,手在裙子上擦了又擦。

她早就聽說了。一對外地來的、好心腸的夫妻,沒孩子,想領養一個。廟裡的人替她探聽過,說那家人老實,有點家底,孩子過去,是去過好日子。

但他們只挑走一個。

沈茜站在廟埕上,看那女人的眼睛在兩個兒子身上掃。掃過老二,停了一下——那一停,停得不對,像看見一條繃緊的繩子,看一眼就想退開。然後那女人的眼睛落在老大身上,沒再移開。

她聽見那女人輕輕說:就是這兩個喔,一模一樣呢。

她聽見那男人蹲下去,問老大幾歲、念幾年級、會不會寫名字。

從頭到尾,沒有人蹲到老二面前去。

沈茜站在那裡,圍裙還攥在手裡,指甲掐進掌心。她看見沈川站在離哥哥兩步的地方,背對著金爐,金紙的灰飄到他頭髮上,他也不撥。他看著那男人跟哥哥說話,臉上什麼都沒有,可是那雙手,悄悄地、慢慢地,握成了拳。

那一刻沈茜的心,被人從中間撕開。

她早就知道老二是那種「被人看一眼就想退開」的孩子。她比誰都清楚。可是親眼看著別人挑走乖的、把狠的剩下——而那個被剩下的,是她生的,是她疼了十年、慌了十年的——她站在廟埕的日頭底下,覺得自己快要站不住。

她那時候有一個念頭,快得像閃電:那,我把老大送走,把老二留下。

她疼老大。她最慌的那個,最放不下的那個,是老二。把乖的送去過好日子,把狠的留在身邊,自己看著、自己拉著,不讓他滑下那道斜坡——這是當娘的,唯一能替老二做的。

她那時候是這樣想的。

她不知道,這個念頭,會把她推進一輩子的悔。

那夜,她帶老大去見城隍爺。

廟裡只剩長明燈。神龕上城隍的臉在燭火裡半明半暗,文判官提筆,武判官按劍,七爺八爺的高帽戳到樑上。她跪在拜墊上,把敬翔按在身邊也跪下。

她從香案上取了那對紅木筊杯,舉到額頭。

她閉著眼,嘴唇一直動。她跟城隍爺求的,孩子聽不清,城隍爺聽得清。她求的是——城隍爺啊,這个囝仔,敢著送?你若講袂使,你共我擲一个笑筊,一个無筊嘛好。你共我講袂使,我就共伊留落來。兩个我攏留。我做牛做馬,我嘛共個兩个攏飼活。

她要的,是一個「不准」。

她要城隍爺替她攔住這件事。她沒有那個狠心親手把一個孩子推上別人的車。她跪在那裡,舉著筊,是想求城隍給她一個藉口,讓她可以把孩子全留下,讓她可以對自己說:不是我不肯送,是城隍爺不肯。

她把筊舉到額頭,心裡頭近乎是哀求了——城隍爺,給我一个聖筊就好,給我一个理由,留落這个囝仔。一聲「袂使」就好,換我求你一擺。

可是筊杯一遍一遍落在石板上,城隍爺一遍一遍都跟她說:好。送。她舉到手都在發顫,神還是一聲「袂使」都不肯給她。

沈茜跪在那裡,沒有聲音。神替她做了那個她自己狠不下心做的決定。她求了一夜的「不准」,城隍爺三遍都給她「准」。她舉著那對冰涼的筊杯,眼淚一直流,她不是哭城隍不疼她——她是哭,連神都要她把孩子送走,連神都不肯給她一條留下兩個的路。

她身邊的敬翔偷偷看她。那孩子不懂,明明城隍每次都答應了,阿母怎麼答應一次哭一次。

她沒辦法跟他講。她只能伸手,把老大摟過來,摟得很緊。

她那時候以為,她哭,是因為要送走敬翔。

她那時候哪裡會知道。她留下的那個,城隍爺三遍都不肯替她攔下的那一拆——拆走的,是過好日子的那個;留下的,是被全世界剩下的那個。

走的那天早上,下過一陣雨,廟埕的石板濕亮。

白車又來了。後車廂裝了敬翔的東西,沒幾樣——兩件換洗衣服,一個塑膠袋裝著課本,還有沈茜半夜縫進去的那只平安符。她縫的時候,針腳特別密,密到那符像是要在袋子裡生根。她想,敬翔身體不好,去到人生地不熟的所在,城隍爺的符貼著,會保庇。

她蹲下來替老大理領子。她的手很冰。她張了張嘴,想交代他幾句——去到人遐愛乖,愛聽序大人的話,會寒愛加穿,毋通閣半暝踢被——可是那些話到喉嚨就堵死了。她一句都說不出來。最後她只把他往懷裡按了一下,按得很緊,緊到孩子喘不過氣。然後她鬆手,背過身去。

她不敢看他上車。她背對著,肩膀一抽一抽。她怕一回頭,就會把人攔下來,就會壞了城隍的意思,就會害這孩子過不上那個好日子。

她聽見車門開了,又關上。

她聽見引擎發動。

她到底還是回了頭。她摀著嘴,整個人縮成一團,看那台白車載著她的老大,緩緩拐過巷口。

那一刻她的眼睛,越過濕亮的廟埕,看見了站在正殿廊下的老二。

沈川站在那塊「綱紀陰陽」的匾額底下。黑底金字,廟裡最老的一塊匾。他雙手插在褲袋裡,沒哭,沒鬧,沒追車,沒喊一聲。他就那樣站著,隔著越來越遠的廟埕,一眨不眨地,盯著那台載走哥哥的車。

沈茜看著老二那雙眼睛。

那不是恨。十歲的孩子還恨不出那麼深。那是更早、更原始的一樣東西——是一個孩子第一次清清楚楚地明白「我是被剩落的那个」時,眼睛裡結出來的那層霜。

她的心整個碎在那塊濕亮的石板上。

她忽然慌了。她想衝過去抱住老二,跟他說,阿川,毋是按呢的,阿母留你,是因為阿母上毋甘你,阿母上驚的是你,阿母揀的就是你——

可是她沒有過去。

她不敢。她怕她一過去,老二那層霜就會裂開,會問她一句,那為什麼送走的不是我。她答不出。她那時候自己也說不清,留下老二,到底是疼他,還是把他當成了那個沒人要、只好留給娘的。

車拐過巷口,那雙眼睛就看不見了。

沈茜站在雨後的廟埕上,這頭一個兒子被車載走了,那頭一個兒子站在匾額底下,眼睛裡結著霜。她一個都沒攔住。她求了一夜,神不肯攔;她疼了十年,她也沒攔。

那天早上她就知道了。她做了一件,這輩子補不回來的事。她只是還不知道,補不回來的,是哪一個方向。

老二壞掉,是慢慢的。

哥哥走了以後,沈川的話更少,人更沉。十二歲那年,許亦南那隻手伸了過來。沈茜知道的時候,已經晚了。她去鎮南會後頭那間舊厝堵過許亦南一次,那是她這輩子唯一一次,敢站到那個人面前。她跪下去,求他放過她的孩子,說阮這个囝仔還細漢,求你莫𤆬伊行彼條路。

許亦南只是笑,眼睛瞇成一條縫,看了她很久。他說,妳這个查某,二十年前我就看妳袂出脫。妳生的這个囝仔,眼神欠人疼。我疼伊,妳煩惱啥。

她跪在那間舊厝的地上,一句話都駁不回去。她連護住自己孩子的力氣都沒有。她爬起來,回到廟裡,又跪在城隍爺面前。

從那以後,她替老二求情,求了一輩子。

老二十五歲第一次被警察帶走,她連夜跑去派出所,求人,磕頭。回來就鑽進廟裡,跪在神龕底下,求城隍爺保庇阿川莫出代誌。老二十八歲手上見了血,她聽說的那一晚,整夜跪在拜墊上,膝蓋跪到沒知覺,求城隍爺收一收阮囝仔的命,莫予伊愈陷愈深。老二踩著人往上爬,廟口開始喊他「沈哥」的時候,街坊背後指指點點,說那個查某養出一個畜生。沈茜聽見了,不回嘴。她回廟裡,跪下去,繼續求。

她替老二收過多少爛攤子,自己都記不清了。賠過錢,磕過頭,半夜被叫去認過人,替他向被他打的人陪過不是。有一回老二讓人逼到走投無路,深更半夜回矮房,渾身是血,沈茜替他擦,手一直抖。老二坐在那裡,讓她擦,忽然沒頭沒尾地問了一句:阿母,當初你哪會留我?

沈茜的手停住了。

她沒辦法答。她總不能說,因為城隍爺三遍都不肯替我攔下你哥哥。她也不能說,因為你眼睛裡有霜,我上毋甘。她更不能說——她心裡最深、最不敢碰的那一句——當初若是留落來的是恁阿兄,是毋是就袂變成這款。

她沒答。她只是繼續替他擦那身上的血。老二也沒再問。他冷笑了一聲,那笑跟許亦南的有點像,沈茜看著就心驚。

她那時候已經知道了。她養出來的,是個什麼。街上罵的沒有錯。她的老二,手上沾了人命,是個惡魔。

她比誰都早知道。

可是她還是每天替他向城隍爺求情。

她不是看不見那身上的血。她比城裡每一個人都看得更早、更清楚。她對著那雙越來越像許亦南的眼睛,是真的怕。

可是她還是求。

她跪在神龕底下,城隍爺的臉在燭火裡半明半暗,文判官提筆,武判官按劍。她知道神是糾察善惡的,她知道她兒子那本帳記下來,是要下地獄的。那些帳該還,她認。她不求城隍爺放過那些帳。她求的是另一樣。

她跟城隍爺說:城隍爺,我知影阮阿川歹,伊欠的伊愛還,你莫放伊煞,這我攏知。我干焦求你一項——伊嘛是一个,無人疼過的囝仔。伊細漢的時,無人揀伊。連我,連伊的親生老母,當初都……

她每次求到這裡就求不下去。

世間萬般都講因果,老二那本帳,她認。可是當娘的疼孩子,不講因果。再壞的,也是從她肚子裡挖出來的那一團。她明明知道他是惡魔,還是每一天,跪在這座廟裡,替這個她又心疼又害怕的兒子,向城隍爺求情。

這是她一生唯一不肯放手的事。

日光燈又閃了一下。

沈茜回過神,膝上那疊銀紙,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摺完了。竹篩裡堆了滿滿一篩元寶,個個開口朝著正殿。她伸了個手,那手早就酸了,麻了,她也不覺得。

她撐著膝蓋站起來,端起那一篩元寶,一步一步走到棚子前頭的金爐邊。她一個一個,把元寶丟進火裡。火苗竄上來,銀紙捲曲、發黑、化成灰,灰被熱氣托著,往上飄,飄過棚頂,飄進鹽港那片鹹味的夜空裡。

她看著火,嘴唇又動起來了。

城隍爺,阮阿川轉去你遐矣。伊歹,伊欠的伊會還,你莫放伊煞,我攏知。我干焦閣求你這擺——伊這世人,無人疼過。佇你算伊彼本帳的時,求你,會記得伊嘛是一个,本底應該有人疼的囝仔。

火光照著她滿是皺紋的臉,照著她幾乎全白的頭髮,照著她眼角那兩道沒擦的水痕。她背駝著,站在金爐前,像她跪在神龕前的那三十年,一個樣子。

棚子外,那些指指點點的議論還在飄。沈茜沒聽見。她只是把最後一個元寶,輕輕丟進火裡,看著它化成灰,飄上去,飄到那個她替他求了一輩子情的兒子,如今去了的地方。

火還在燒。她替他求情的話,還沒求完。

(第十一章 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