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部
第 119 回

招降

《守燈人》 · 回目錄

宋見深來找我的那天,手上沒帶一隻歹物。

我收工回來,天剛擦黑,巷子裡的路燈還沒全亮透,一盞明一盞暗。他就坐在我家門口的石階上,坐得四平八穩,兩隻手擱在膝頭。一件洗得發白、領口起了毛的襯衫,一頭灰髮梳得根根服貼,連一絲亂的都沒有。手裡捧著一杯——我腳步頓了一下——是我早上常去買的那家豆漿,連紙杯上那個褪了色的紅印子我都認得,杯口還冒著熱氣。

他連我天亮愛喝什麼,都摸得一清二楚。這份用心,比帶一隻歹物來,還叫人背脊發涼。

「程毓婷。」他站起來,動作很慢,膝蓋像是有點不俐落,可站直了,腰桿還是挺的。他把另一杯遞到我面前,笑得很溫和,「我等妳很久了。不是等今天。等妳,等了很多年了。」

我沒接那杯豆漿。我的手,在身側,很自然地攏成了半握。收歹物收久了,遇著不對勁的東西,身子會比腦子先反應。可眼前這個人,身上乾乾淨淨,一點歹物的腥氣都沒有。乾淨得,反而更不對勁。

「宋見深。」我說。

他也不意外,眼裡甚至掠過一點被認出來的欣慰。「妳知道我。」他說,「那就好說了。省得我,再繞一大圈。」

他就那麼站在我家門檻邊,跟我說起話來。不像仇人,好像是個長輩。那語氣裡沒有半分脅迫,全是體恤。這份體恤,聽得我渾身的汗毛,一根一根立起來。

「我知道妳在做什麼。」他說,「妳每天夜裡,都會走進一場夢。夢裡有一個人,命燒盡了、回不來,被按在這座島最底下,替全島揹著幾十萬條冤魂。」

我的心往下沉。連這個他都知道。

「你怎麼會知道以恩。」我問。我盡量把聲音壓穩,可尾音還是抖了一下。

「很多年前,一份報告遞到我桌上。」他說,說得慢條斯理,「上頭寫著,這座島上有個招陰的孩子,看不見鬼,卻什麼都瞞不過他,比預期的更值得留意。那報告不長,就一頁。可我看了很多遍。從那天起,這個名字,我就記下了。」

「我看著他招陰,看著他一根命燒短。後來他被按進中樞最底下,我也在看。」宋見深的語氣淡得像在說別人家的事,「這座島上,該收進我網裡的每一樣東西,我都是看著它長大的。從一顆種子,看到它抽芽、結果,看到它掉進我張好的網裡。這種事,急不得。」

「包括妳。」

包括我。

我沒來由地,想起四年前那場車禍,那場把我送去海另一邊、讓以恩身邊空了整整四年的車禍。三哥後來重走了一趟那段山路,一寸一寸地看,看了整整一夜,回來只撂下一句:查不到半點手腳,乾淨得像沒人來過。

那時候我當那是句安慰。現在我才聽出,那句「乾淨得像沒人來過」,才是最嚇人的地方。

我看著眼前這個人。那雙攤在膝頭、看起來連隻雞都殺不動的手,會不會,就是隔著那麼遠、用一根指頭,把我那輛車,輕輕往山下推的手。

我沒問。我怕一問出口,他會笑著,慢慢點頭。

「妳去見他。」宋見深看著我,眼神裡沒有惡意,只有一種近乎溫柔的了然,「一開始,是想他。單純地想。想到夜裡睡不著,想到閉上眼就往那條河堤上奔。」

他頓了頓,聲音放得更軟。

「後來呢,」他說,「妳開始問他敵情。妳逼他多看一層、多算一步,往他還沒燒到的地方掀。妳跟自己說,那是為了救他,對不對?妳每一次挖,都替自己找好了一個理由,理由還都挺漂亮。」

我沒有說話。

「妳有沒有算過,」他的聲音很輕,輕得像怕碰疼我,「這樣夜夜挖下去,他還能撐幾天。」

那句話,戳進我早就不敢去按的那塊地方。比江婉柔那次,還往裡去了一寸。江婉柔那回罵我的時候,我還能梗著脖子頂回去,還能拿「我是為了救他」當盾牌。那面盾牌,在東邊那條石板路上,已經碎了。他不必用力,手指頭就進去了。

可宋見深不罵。

他是在,心疼我。

「三十年前,我也有過一個,捨不得放手的人。」他忽然說。

他說這句話的時候,眼睛沒看我,看著我背後那片剛暗下來的天。他的眼神一飄過去,人就好像老了十歲。原來他剛才那份滴水不漏的從容底下,也墊著一塊這麼舊、這麼沉的東西。

「她叫阿霞。」他說。「跟妳那位一樣,招陰,心也一樣軟。歹物落到她手裡,她從不肯毀。那些害過人、爛得只剩一團怨的東西,換了我,一把火燒乾淨,省事,燒完就沒事了。她不肯。她說,祂也是從什麼地方走岔了,才走成這樣的。」

「有一年冬天,這座島的中樞缺了人。」他說,「就是妳那位,現在被按在最底下的那口井。誰都知道補那個缺是什麼下場。進去,就是拿自己一輩子,去餵那盞燈。開了三天的會,一屋子有頭有臉的人,你推我、我推你,誰都不肯把那個字說出口。」

「她去了。」

他把這三個字,說得很輕,輕得像怕驚動了什麼。

「我攔在門口。」宋見深的手,在身側,很輕地握了一下,又鬆開,握的那一下,指節都白了,「我把能說的、不能說的,全說了。我這輩子,就那一回,把話說得那麼盡。」

他停了很久。久到巷口那盞路燈,「啵」地一聲,總算全亮了,把他半張臉照出來,另外半張,還埋在暗裡。

「她說:『總得有一個人去,那就我去。』」

「說完,她繞過我,走進去了。連頭都沒回。她要是回一次頭,哪怕就一次,我當場就把她拉回來,這輩子誰的規矩我都不認了。可她沒有。她知道她一回頭,我就會拉她。所以她不回。」

「那盞燈,一夜一夜,把她一瓢一瓢地舀。舀走她的臉,舀走她的笑。她記著的那些名字,一個一個,也都舀走了。最後,連我的名字,也一併舀了去。舀到最後,燈還亮著。人,沒了。」

「亮著的,是那盞燈。乾了的,是她。」

我沒說話。我發現自己的手,不知什麼時候,握緊了,指甲摳進掌心,生疼。他說的那盞一夜一夜舀人的燈,我聽著聽著,眼前晃過的,卻是那條一夜一夜被我挖淺的夢線。

「我跪求過老天。」他看著我,「我這種人,一輩子沒跪過誰。那三年,我天天跪。我把我這條命跟祂換,祂都不要。老天連眼皮都沒抬。」

「舀到最後那幾天,我趕去。她只剩一口氣,掛在喉頭。就在那時候,那口井底下的東西,頭一回,對我招了手。它跟我說:伸手,你就能把她換回來。」

「我伸了。」他看著我,那眼底的荒,沉了三十年,「我當然伸了。我最疼的女人在我懷裡,從指尖往上一寸一寸地冷,我只要抬一下手,就能把她換回來。哪有什麼想不想。溺水的人會抓,我就是抓了。」

「可阿霞,沒回來。」他一個字一個字地說,「這股力量,能把天翻過來的本事都給得起,就是換不回一個死人。」

「那一天我算是懂了。」他把話說得很慢,「這世上的規矩,是給老實人守的。守規矩的,一個一個,都被規矩舀乾了。精明人不守規矩。精明人佔規矩。」

「所以你就去佔了。」我終於開口,聲音裡結了一層薄冰,「你連你自己那個女人都沒守住,憑什麼跟我說,佔了就贏了。你佔了三十年,她回來了嗎?」

他不惱。他看著我,那眼神反倒更軟了。

「妳說得對。我沒守住她。她也沒回來。」他點點頭,點得很坦然,「所以我才更懂。想守住一個人,是守不住的。我攔過、跪過、把命都豁出去換過,一樣都不管用。」

「這規矩不改姓,」他說,「下一個被舀乾的,就是妳夢裡那一個。妳現在夜夜求他、耗他,跟我三十年前跪在燈前,是一模一樣的姿勢。妳求的那個老天,也是同一個老天。祂當年怎麼待我,往後就會怎麼待妳。」

「所以我才來找妳。」他往前挪了一步,石階在他腳下響了一聲,「妳一個人,夜夜求他、耗他,能撐到哪一天?妳當我看不出來。妳這半年,也瘦了,眼底那片青,一天比一天重。妳也在被舀。」

他的目光在我臉上停了一瞬,那一瞬裡的東西,真真切切是心疼。

「就算妳守住了中樞、陪他熬過了覺醒,妳知道,妳拚死拚活能換來的,頂多是什麼嗎?」

我沒接話。因為這個問題,我夜裡也問過自己,問了不知多少回,一次都沒問出個讓自己安心的答案。

「頂多是求老天『開恩』,賞他一個自己挑死法的機會。」他嗤了一聲,那一聲裡有三十年的涼,「一個挑死法的機會。妳聽聽,這叫什麼恩典。可老天開不開這個恩,妳我心裡都清楚。三十年前我跪著求過祂一次,妳也聽見了,祂給了我什麼。祂什麼都沒給。連一句話都沒給。」

他說中了。我喉頭一緊,什麼也頂不回去。我這半年拚了命想替以恩掙的那條路,到頭來也不過是「求」。求一個三十年前就對這個人閉了眼、關了門的老天。

「跟我來。」宋見深的聲音忽然低了下去,壓成一線,貼著我的耳朵,「我們不求老天。求是最沒用的,我求了三年,妳看我求來什麼了。我們不求。我們把這整套規矩,連根佔了。」

「妳不必再求誰。」他把聲音又壓低一分,一字一字,敲在我心上。「妳可以,直接把他救回來。」

「妳當我缺人手?我不缺。我是來勸妳看清楚。守規矩、對人好,到頭來是什麼下場,妳看阿霞就知道。我早就不信那套了。」

「妳每天晚上鑽進以恩的夢裡,捨不得放手。這一點,妳跟我當年,一模一樣。」

我站在那裡,掌心裡沁出一層冷汗,涼涼地貼著皮。門檻邊的暮色,這時候全黑透了。

我以為我會當場啐他一口。我以為「救回來」這三個字,我連一口氣的工夫都不會信。這種話,賣假法器的江湖騙子,一天能說八百遍。

可我沒有。

有那麼一瞬間,短得只夠一次心跳,我胸口裡有個聲音探出頭來,怯生生地,問了一句:真的……可以嗎?

那一瞬間,我腦子裡閃過的,全是畫面。以恩在夢裡替我看牌,眉頭皺起來的那個樣子。他每回答完我一句,肩膀就往下垮一點。還有他明明累得快散了,還撐著問我一句「吃飯沒」。

我想的是:只要不必再那樣挖他了,只要能把他從那最底下拎出來,讓他好好地、囫圇地站在我面前,讓我能伸手碰到他,別的,我好像……都可以不管了。

那些人、那些魂、那些規矩、那句「該還」的話,在那一瞬間,全變得很輕、很遠。輕得,我幾乎就要點頭。

就那麼一瞬間。可就是那一瞬間,把我自己,嚇出了一身汗。

他把心上人當兵器,明刀明槍,認了。我呢,我把以恩當成一條隨時扯來問話的線,還替自己蓋了塊「為他好」的布。掀開那塊布,底下是同一件事:我捨不得,所以我要。

他比我誠實。這一點,最叫人難受。

「不要。」我聽見自己開口。聲音很啞,啞得我自己都嫌難聽。那兩個字出口的時候,一點力氣都沒有。我沒有站在什麼高處拒絕他。我手上剛賠掉一個人,除了搖頭,也拿不出別的東西了。

他要我學他,看清楚了就放手。我已經看清楚了,清楚到夜裡不敢閉眼。可我還是要陪以恩守下去。我說不出這樣守下去有什麼道理,也不知道自己守得到哪一天。我只知道他那種活法,我一天都不想要。

宋見深看著我,笑了。那笑裡,頭一回浮出一點別的東西。不是失望,比較像一種「我等著」的耐心,慢條斯理,一點都不著急。

「妳現在說不要。」他把那杯早已涼透的豆漿擱在我家門檻上,紙杯底跟石面碰出一聲很輕的悶響,「我不急。這種事,急不得,我剛才說過了。」

「因為妳心裡那個聲音,」他說,「已經替我,先說過『可以』了。妳剛才那一身汗,哪是嚇的。那是心動。妳自己清楚。」

我反駁不了。

「妳會回來找我的,程毓婷。」他轉過身,走進巷子深處的暗裡,背影一步比一步淡,「等妳撐不住的那一天。等妳看著他,一夜比一夜薄,薄到妳伸手就要抓不住。等妳終於肯認,妳跟我,是同一種人。到那一天,妳自己會走來敲我的門。我把門,替妳留著。」

他走了。巷口那盞路燈嗡嗡地亮著,把他最後半截影子拉長、拉薄,然後收得乾乾淨淨。地上連個腳印都沒留。

我站在門口,站了很久,久到腳底發麻,久到夜裡的涼氣,一寸一寸爬上小腿。那杯豆漿就擱在門檻上,熱氣早散盡了,紙杯壁上結了一層水珠,一顆一顆,慢慢往下淌。

我沒有伸手去碰它。我怕我一碰它,就是接了他的話。

可我也不敢,就這麼一轉身回屋。因為玄關那面鏡子,就掛在門後。

我伸手去開燈,手指在開關上停了一下。我怕自己一回頭,會在那片水銀裡,撞見一張越看越眼熟的臉。眼熟得,剛剛才走進巷子的暗裡。眼熟得,跟我共用一副骨頭、一口氣、一顆捨不得放手的心。

我沒開燈。我摸黑走進屋,繞了個遠,貼著牆根走,避開那面鏡子。心跳得又快又亂,跟做賊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