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姓程。人家都喊我豆丁。我這輩子收過的歹物,沒有一千,也有八百。收妖、渡魂、斷煞、續脈。我們這一行,講究一個「帳」字。
我從小就是被這個字管大的。小時候貪玩,動了一次不該動的法,替一隻小貓招回了半縷魂,回家就發了三天高燒,燒得爺爺整夜守著我換毛巾。他一邊擰毛巾一邊念:「跟妳說了,天下沒有白拿的東西。妳今天替那隻貓省的力,明天連本帶利都要從妳自己身上扣回來。」那時候我聽不懂。長大以後,收的歹物越多,這句話就越沉。
所以這世上,我最不信的就是「免費」兩個字。
我這輩子最想留住的東西,是一場不用還的夢。
夢裡是河堤。他走了以後,我一閉眼就回到這裡。
黃昏,風是軟的,把水面吹得起了一層亮。那層亮碎在水面上,一片一片。我們並肩坐在那道我坐過無數次的水泥堤上,腳懸在半空,一晃一晃。堤面被曬了一天,還留著點餘溫,透過褲子,暖暖地烙在腿彎後頭。
他還是那副德性。半舊的長袖襯衫,連做夢都不肯脫;瀏海長了,早該剪了,垂下來擋著眼睛,他也不撥,就那樣半瞇著看夕陽。
那件襯衫,我在夢裡看了四年。從前坐輪椅那時候,天再熱他也把袖子扣到手腕,別人問,他就笑一笑,說怕冷。其實我知道那底下是什麼。袖子裡那隻左手,是他國中的時候,為了護一個女孩,被人一棒一棒打斷的,斷了就沒再好過。骨頭接歪了,手指也蜷著,伸不直。他不給人看,也不給自己看。連進了夢,都還記得把袖口扣好。我看過太多回他扣袖口的樣子。右手把左邊那顆扣子摸索著扣上,動作很慢,很輕。
「豆丁。」他側過臉看我,笑起來,眼角有細細的紋,「妳頭髮又長長了。上次見妳,好像還沒這麼長。」
上次。他總說「上次」,說得那麼順口,好像我們只是隔了一個週末沒見,他還坐在那張輪椅上,等我推他去看城裡的燈;好像明天一早我推開門,他還在那條走廊盡頭,用那副死人臉損我:又遲到。
「才過幾天。」我把一綹頭髮撩到耳後,「你少往我臉上貼金,我這頭髮長得慢死了。」
「哪有慢。」他不服,「妳自己看不見後腦勺而已。」
「你才看不見。你這瀏海才叫該修了,長成這樣還好意思說我。」
「這叫有型。」
「這叫懶得剪。」
「妳那兩顆虎牙又跑出來了。」他說,「一贏我就這樣。」
他就笑。笑得肩膀一抖一抖的,跟四年前一模一樣,一點沒變。夕陽把他整個人鍍成暖暖的金色,連那隻擱在膝上、廢掉的左手,都好像沒那麼冷了。從前推著輪椅,我們也是這樣有一句沒一句地拌。他嫌我推得快,我嫌他挑路多,兩個人能為了走哪條巷子鬥半天嘴。
我知道這是假的,比誰都清楚。
他這時候真正待的地方:沒有夕陽,沒有河堤,沒有風。那裡黑得比陰司還深,冷得能把一個人的魂,從裡到外凍透。沒有白天,沒有黑夜,沒有一個人跟他說話。他在那底下,一個人,披著甲,守著一座我連名字都不敢多想的烽火台。守著幾十萬條不肯散的怨,替這座島,扛著那筆算不清的帳。
可他坐在這裡,晃著腳,跟我扯頭髮長了沒。
「以恩,」我沒忍住,「你那邊……」
「河堤這時候最好看。」他很輕地打斷我,抬下巴指了指西邊,「妳看那片雲,紅得跟灶膛裡剛撥開的炭一樣。」
我抬頭。雲確實紅。紅得,有點不對。
不是炭那種會暖手的紅。像血泡在水裡的那種紅,一散開,又凝回去。那紅一漾一漾的,不像雲,好像有東西在天那頭,正緩緩地滲出來。
我心口一緊。那是他那邊的紅,是那座廟、那團極陰的紅,順著他,滲進了這場夢裡。他想擋,擋不住。
風忽然大了。河堤、夕陽、他的臉,全都開始發毛、往裡縮。連風裡都帶上一股涼,一股不屬於這個黃昏的涼。
「時間到了。」他說。笑意還掛在嘴角,可那雙眼睛,捨不得得要命。
「以恩——」
「回去睡。」他伸出那隻好的右手,虛虛地,像從前那樣揉了揉我的頭,「乖。」
那隻手其實碰不到我。夢裡的東西,摸上去都是空的。可我還是覺得頭頂暖了一下,就像小時候他真的伸手揉過來那樣。我沒躲。我從來不躲。我低著頭,讓那隻碰不到我的手,在我頭頂上,虛虛地停了一會。
我醒過來,天還沒亮。
床頭那盞燈還亮著,我一整夜沒關。睜開眼,我頭一件事就是去找那點光。看清了,是亮的,我才踏實。每晚我都得留一盞燈才睡得著,跟自己講是忘了關,其實我沒忘。
一個人的房間,一個人的被窩,冷的。被子挨著我的這半邊是熱的,另外那半邊,怎麼暖都暖不熱。窗外那點天光灰撲撲的,跟夢裡那片金,一點都不像。
我躺著,沒動。指尖上、頭頂上還留著一點溫,我知道只要一起身,那點溫就會散乾淨。我就這麼躺著,把那點快要散掉的溫,多留一秒是一秒。這是我一天裡,唯一捨不得醒的時候。
這就是我的祕密。一個連我妹妹,都沒說過的祕密:
他死了。四年前那座廟塌的那一夜,他就走了。燒盡了命,回不來,不能投胎,不能轉世,再也見不到任何人。這座城裡沒有一塊碑刻他的名字,日子照樣過,太陽照樣升,好像從來沒有過這麼一個人。
除了我。只有在我這裡,他還活著;只有在我夢裡,他還坐在那條河堤上,笑著扯我頭髮。
他守的那座烽火台,叫中樞。不知道為什麼、也本不該有。他成了中樞的代理鎮魂將以後,多了一縷本不該存在的東西:他能入我的夢。我們這行什麼帳都得還,唯獨這一場夢,不用還。
可天下沒有不用還的東西,這道理我信了一輩子。這筆便宜打哪來的,我從沒敢細算。真去算,心口那塊地方就發涼,像身上哪裡,讓人開了一道縫,一直沒合上。
我曾經以為,這是他留給我的、最後一點溫柔。是他走之前,偷偷替我攢下的一點體己,藏在誰都找不到的地方,只等我夜夜去取。
其實,是我捨不得鬆手,是我死死握著這條線:一頭拴著我,一頭拴著那個在最底下、連喘一口氣都難的人。
我這條線握得越緊,他在那片黑裡,就被我拉得越實。記得越清楚,回到那片黑裡,就越疼。
我什麼帳都算得清。這一筆,我算清了,還是不肯還。
天亮以後,我就不是那個在夢裡撩頭髮的女孩了。
我是程毓婷。收歹物世家的長女。也是,那個四年前差點把整座島吞下去的程鶴年,親生的女兒。
我這輩子照鏡子,都在自己臉上找他。眉、鼻梁、下顎那道線,毓君臉上有的,我臉上也有,一個模子印出來的,怎麼刮都刮不掉。有時候我對著鏡子刷牙,刷著刷著就停下來,盯著鏡子裡那個人看,看到自己心裡發毛,因為那半張臉,是他的。
可鏡子裡另外那半張臉,我從小到大,擺不上任何一張臉。翻遍家裡燒過的相片、劃花的獎狀,都湊不出它的來處。它就空在那裡。
這四年,我一半力氣花在收歹物,另一半,花在把「程鶴年的女兒」這六個字,從我背上一寸一寸刮下來:推著程家改掉那些吃人的老規矩,把能收的人脈、能存的底牌,一樣一樣存起來。我改一條,就有一群靠著那條規矩吃飯的人,在背後戳我脊梁骨,罵我數典忘祖。我不理。毓君以為我是替爸贖罪,江婉柔以為我是為了守燈續脈。
只有我自己知道,我到底在為了什麼,變強。
那天早上,桌上的手機震個不停,在木桌面上一下一下地爬。
我盯著它爬,爬到桌沿,才伸手撈住。
是小柳,從海的另一邊打回來,聲音壓得很低,很急,只有一句:
「豆丁,那張網,動了。他們,往台灣來了。」
我握著手機,站在冷掉的晨光裡,一時沒出聲。
忽然想起夢裡那片紅得不對的雲。
想起以恩那句被他嚥回去的話。「你那邊……」我問了半句,被他攔了。他攔得那麼輕,那麼順,順到我差點沒發現,他是在攔。
也想起,我昨晚差一點,就開口問他了。問他那張網、那些人、那座中樞底下,到底藏著什麼。
因為他什麼都知道。他揹著幾十萬人的記憶,那條龍脈上的每一筆帳,都攤在他眼前,沒有他看不穿的。
而他,什麼都會告訴我。我開口,他就答,要什麼給什麼。他從來,不會跟我算帳。
想到這裡,我心底有個地方,涼著縮了一下,好像我剛剛,在心裡,把最愛的人,放上秤,掂了掂他能值幾兩。
我把那個念頭,狠狠按了下去。
我不是那種人。我對自己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