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出那個主意的,是小柳。
「法國有一間醫院,這一門手術是全世界最頂尖的。」他站在病房門口,神情很慎重,「她的傷不只在角膜。這種傷,全世界敢開這一刀的醫院,一隻手數得完。角膜的來源、配對、開刀,那邊都比這裡更有把握。我認得那邊的人,能替我們安排。」
「不過有件事,得先講清楚。」他頓了頓,才開口,「那邊剛好空出一個配對的名額,是別人臨時讓出來的。可是這名額有時間限制——對方要我們三個禮拜內給答覆,三個禮拜內人沒到、手續沒辦好,這名額就順給後面排隊的下一個。錯過這一次,再等,就沒個準了。一年,兩年,還是更久,誰也不敢說。」
三個禮拜。
那幾個字一落地,整間病房的空氣就跟著往下沉了一寸。它不是那種可以慢慢商量、慢慢捨不得的數字。它像一口架在脖子上的鐘,秒針走得比誰的心跳都急。
從那天起,那口鐘就掛在我心裡。扒飯的時候、寫題的時候、夜裡睜著眼睛的時候。二十一天,變二十天,變十九天。每過一天,就少一格能挽留的縫。
小柳大概也怕我反悔,隔幾天就來問一次:「以恩,你想清楚了嗎?名額那邊……我得給人家一個準話。」他問得客氣。我知道他不是在催我,是那口鐘在催他。到後來,我一看見他站在病房門口欲言又止的樣子,心就先揪起來——又少一天了。
「我送她過去。」他說,「安頓好,人交到那邊手上,我才放心。」
我站在床邊,指甲掐進手掌心。
我知道我該謝他。這是豆丁重新看見這個世界的、唯一的,也是最後的一扇門。
小柳是同志,這件事我比誰都清楚——當年豆丁去牽他的手,鬧出那場天大的誤會,到頭來,也不過是場誤會。要說託付,這世上再挑不出比他更讓我放心的人了。
可是要說心裡不酸,那是騙人的。憑什麼,能親手送她過去、看著她走進那扇門的,不是我。
而且,「法國」這兩個字,一前一後扎進我心口。
那是地球的另一頭。
那是,海的另一邊。
我以為豆丁會猶豫。
她沒有。
「我去。」她坐在床上,話接得幾乎不留一點縫,快得讓我心裡一沉,「小柳,謝謝你。我去。」
「豆丁——」
「以恩,這是我能重新看見的唯一機會。」她偏過頭,朝著我這個方向,笑了笑,「你不是老說,要當我的眼睛嗎?我自己有眼睛,不是更好?」
她說得那樣輕。
「妳是不是早就打算好了。」
離別的前一晚,我在她病房裡,把話挑明了。
她不出聲。
「妳怕拖累我。」我聲音抖著,「妳認定妳眼睛瞎了,遲早會變成我一輩子的累贅,乾脆,先走一步。」
「對不對?」
她低著頭,手指絞著被子角,絞了很久,把那一角被子絞出一道皺褶。
「以恩,你還記得嗎,」她忽然開口,聲音很輕,「我跟你說過,我媽。」
我記得。三哥的初戀。生下她跟毓君,然後一聲不響地走了,把兩個還在襁褓裡的孩子,擱在門口。
「我恨了她一輩子。」豆丁說,「恨她說走就走,恨她連半句解釋都不肯留。」
「可是現在,」她抬起那雙蒙著紗布、什麼也看不見的眼睛,轉向我,「我好像,有點懂她了。」
「有時候,留下來,反而是更狠的一件事。」
「與其讓你,陪著一個瞎子,把你那條本來就在倒數的命,都耗在我身上——」
「不如,我先走。」
「妳明明,」我喉嚨發緊,「妳明明跟我說過。」
「妳說,妳往後,不可以答應了會回來,然後不回來。」
「是妳說的!豆丁!」
她身體一震。
她哭了。眼淚從紗布底下滲出來,濕了一小片。
「對不起。」她哭著說,「以恩,對不起。」
「我說話不算話了。」
她走的前一個傍晚,毓君推著輪椅,帶她上了醫院頂樓。
毓君把輪椅停好,卻沒有馬上走。她站在我旁邊,望著自己的姐姐——那張跟豆丁一模一樣的臉上,繃著一種我從沒見過的、死死咬住的痛。
「我比你更捨不得她走。」她忽然開口,聲音壓得很低,「我跟她共著一條命。她去了海那邊,我這邊,會空掉一半,空一輩子。」
「可是我攔不住。」她轉頭看我,眼眶是紅的,「你知道最讓人心慌的是什麼嗎?她一旦下定了決心,連我這個雙胞胎,都讀不出她心裡在想什麼了——她把自己關起來了。跟當年我媽走的那天,一個樣。」
「所以你別怪自己沒攔住。」她別開臉,嗓子啞得發沙,「要怪,就怪我們程家的女人,骨子裡都這麼倔、這麼狠得下心。」
說完,她推開頂樓那扇門,把最後的一點時間,留給了我們。
夕陽很大,把半邊天燒成一爐橘紅。海風從遠處吹過來,帶著鹹味,也帶著一點太陽曬過鐵欄杆的溫熱。
我站在她面前。她看不見這片夕陽,卻把臉迎向那團光,好像要趁最後,把這一點暖,記進骨頭裡去。
「以恩。」她輕輕開口。
「嗯。」
「你還愛我嗎?」
「愛。」我幾乎沒讓她問完,「我這輩子,沒有哪一刻比現在更愛妳。」
她笑了。那笑被夕陽鑲了一道金邊,好看得叫我心裡發疼。
「我也很愛你。」她說。
然後她頓住了。頓得那樣久,久到那輪夕陽,沉下去了一半。
那段沉默裡,我們一起走過的路,在我腦子裡飛快地過了一遍。
路口那個收歹物的雙馬尾,第一次硬塞給我那杯難喝得要命的咖啡。那張我們擠在一塊的琴椅,她替我補上的低音,那句「左手我來,右手你來,湊一雙剛剛好」。
她冰箱裡那包非綠色不可的乖乖。指南宮那道我們吵了一整年、始終沒數完的石階,她說一千兩百,我說頂多八百。她門後那件連吊牌都沒剪的登山外套,她說等報告寫完就穿它,帶我去爬一座山頂會下雪的大山。我們勾過小指,一言為定。
還有每晚十一點,那通誰也捨不得先掛的電話。她在那頭問我「你還在嗎」,我說在,我一直都在。
原來那句「你還在嗎」,是她一直在確認的。到頭來,先走的,卻是她。
我多希望,這段沉默能一直拖下去。拖到夕陽賴著不肯沉,拖到那句我早就猜到的話,永遠爛在她嘴裡。
可是夕陽,還是沉了下去。
「阿恩,」她很輕地,把那句話說完了,「我們分手吧。」
我沒有挽留。
我到現在也想不明白,那一刻,我為什麼沒有挽留。
我只是站在那片橘紅的夕陽裡,看著我喜歡到喘不過氣的那個女生,迎著她再也看不見的光,掉眼淚。
海風很大,吹乾了她的眼淚,也吹乾了我的。
第二天,飛機飛過那片海。
去了海的,另一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