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部
第 46 回

三哥報的路

《守燈人》 · 回目錄

那陣子我們到處跑,難得有一個禮拜天什麼地方都不用去。

三哥一早喝到臉紅,坐在藤椅上跟我們講一間麵店。

「那家的乾麵,我吃了二十年。」他比手畫腳,「肉燥自己炒的,外面買不到那個味道。」

「在哪裡?」

他從口袋裡摸出一張發票,翻到背面,用原子筆寫給我們:

火車站出來,看到一棵大榕樹左轉,過郵局,第三個紅綠燈右轉,巷子底。

「就這樣?」

「就這樣。」他把發票塞給豆丁,「走錯不了。」

火車站出來,沒有榕樹。

我們在站前繞了一圈。有一棵矮矮的樹,樹皮光的,怎麼看都不像榕樹。

「這是什麼樹。」豆丁問。

「不知道。」

「你不是招陰體質嗎。」

「招陰又不是認樹。」

我們在那棵樹底下站了大概十分鐘。豆丁說有三種可能:榕樹砍掉了,我們走錯出口,或者三哥記錯。她自己覺得最後那個機率最高,可是那樣就沒得走,所以我們決定先當作走錯出口。

郵局也不在了。

那個位置現在是一間手機行,門口擺兩支立牌,裡面在放音樂。可是牆上還看得出以前的字,油漆蓋過去,日子久了又浮出來,淡淡一個「局」字,掛在冷氣機旁邊。

「這算不算過郵局。」我問。

「算。」豆丁說得很篤定,「精神上有過。」

我們從那間手機行開始數紅綠燈。數到第二個,那個路口的燈在閃黃燈。

「這算一個。」我說。

「閃黃燈不算。」

「它有燈啊。」

「紅綠燈要有紅的有綠的。」豆丁站在斑馬線前面,很認真地跟我講道理,「它只有黃的。黃的那個是叫你小心,沒有在指揮誰。」

「那它掛在那裡幹嘛。」

「提醒你小心。」

「所以我小心地把它算成一個。」

我們在那個閃黃燈底下吵了大概八分鐘。旁邊等紅燈的機車換了三批。最後豆丁說,那我們分兩條路走,誰先找到誰請客。

我說不行,我們只有一張發票。

她想了三秒,說:「那算一個好了。」

第三個紅綠燈右轉,巷子底,沒有麵店。

那裡是一間車行,鐵門開一半,一個大哥蹲在地上修機車。

我走過去問。豆丁站在後面五公尺,假裝在看牆。她從剛才就不肯開口問人,說問了就輸了。

「大哥,這附近有沒有一間賣乾麵的麵店。」

大哥拿板手指了指外面:「有啊。你出去左轉,看到一棵大榕樹右轉。」

我站在那裡三秒。

「大哥,」我說,「那棵榕樹是不是被砍了。」

「對啊。」他說,「前年砍的。」

後來是初一帶我們去的。

祂在我頭頂聞了半天,說本大爺聞得到肉燥味,往東北方三百步。我們照著走,走到一間便當店。

「這裡沒有麵。」我說。

「有肉燥。」祂說。

「這是排骨飯。」

「排骨飯上面有肉燥。」

我們吵不過一隻虎爺,就在便當店吃了排骨飯。排骨有點乾。豆丁把她那顆滷蛋夾給我,說她不喜歡蛋黃。

那頓飯普普通通。

我們吃完走出來,抬頭就看見那間麵店。

就在斜對面。

鐵門拉下來的,上面貼一張紙,紙都黃了:禮拜天公休。

豆丁走過去,看了那張紙很久,抬起腳,很輕地踢了一下鐵門。

鐵門「咚」了一聲。

「我們走了六公里。」她說。

回程的公車,一個小時一班。我們到站牌的時候剛好錯過。

那個站牌下面沒有椅子,我們坐在旁邊的花台上。太陽很大,花台是熱的,坐一下就得換邊。

豆丁把發票拿出來,翻到正面,掏出手機對號碼。

「沒中。」她說。

「一塊都沒有?」

「一塊都沒有。」她把發票摺起來,塞回口袋,「這張留著。」

「留著幹嘛。」

「證據。」她說,「下次三哥再報路,我拿這個給他看。」

「妳還要再來喔?」

「當然要。」她把腳伸直,鞋跟在地上敲兩下,「我今天不是為了吃麵來的嗎。」

我沒說話。

我們就那樣坐在花台上,看著對面那間鐵門拉下來的麵店。太陽一點一點斜過去,把電線桿的影子拉長。初一趴在我大腿上打呼。豆丁把手撐在後面,仰著頭數天上的電線有幾條,數到第七條就數不下去了,說中間那條跟第五條是同一條。

我說不是。

她說是。

公車還有四十分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