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部
第 27 回

我請

《守燈人》 · 回目錄

毓君那趟差辦完,接下來那個禮拜,什麼事都沒有。

沒有人上門,沒有電話。巷子口那家的媽媽送了兩袋橘子到程家道謝,堆在神明廳門口,堆到最底下那幾顆都爛了。

禮拜四晚上,我把床底下那個鐵盒拿出來數。

盒子本來是裝喜餅的,蓋子上的字都磨掉了。裡面是這幾個月的午餐錢,一天四十,有時候五十。奶奶不知道,她以為我在學校吃。

一千零四十。

我把鈔票按面額疊好,蓋上蓋子,推回床底下。

躺了一下,我又把它拉出來。

禮拜五收完工,豆丁照例要去買雞排。

「今天不吃雞排。」我說。

「明天。」我說,「明天晚上我們什麼都不收。」

「蛤?」

「不收。我不當滷肉飯。」我說,「我們去吃飯。」

她眨了兩下眼睛。

「我請。」我說。

她盯著我看了很久。

「你哪來的錢?」

「我有。」

「有多少?」

「妳管我。」

我挑的是後站那間熱炒,因為門口的板子上每一道都寫一百。好算。

店裡吵得要命,八張桌子全滿。老闆娘拿原子筆敲了敲桌角,問幾位。

「兩位。」我說。

「三位。」我頭頂上的初一說。

「兩位。」我說。

我們坐靠牆那桌。豆丁點了炒麵、蛤蜊,還有空心菜。我又加了一盤三杯雞。

「三杯一百五。」老闆娘說。

「好。」我說。

豆丁抬眼看了我一下,沒講話。

菜上得很快。蛤蜊先來,空心菜第二,然後上來一盤三杯的東西。

豆丁夾了一塊,咬一口,停住。

「這不是雞。」

我也夾了一塊。

不是雞。

「這什麼?」

「不知道。」她又咬一口,「軟軟的。」

我把盤子轉了一圈。薑片、九層塔、蒜頭都在,就是沒有骨頭。

「三杯中卷。」豆丁說。

「中卷沒有這麼硬。」

「那三杯什麼。」

「米血?」

「米血是黑的。」

我們兩個把頭湊到那盤菜上面,近到旁邊那桌的大叔轉過來看我們。

「叫老闆娘。」豆丁說。

「不要。」

「為什麼不要。」

「送錯的她要收回去。」我說,「收回去我們就要重等。」

「所以你要吃一盤你不知道是什麼的東西。」

「我吃啊。」我又夾一塊,「這個好吃。」

「你連它是什麼都不知道。」

「好吃就好。」

「不行。」豆丁把筷子放下,「這盤是不是我們點的,跟它好不好吃,是兩件事。」

「要是這盤比較貴呢。」

「那就賺到了。」

「那就是我們拿了別人的。」

「要是這盤比較便宜,」她補一句,「那我們就虧了。」

「所以妳到底是怕拿到別人的,還是怕虧?」

「兩個都怕。」

我們就這樣一路吵。旁邊那桌吃完走了,又坐進一桌新的。空心菜涼了。豆丁一邊吵一邊把炒麵護在自己面前吃,吃到只剩底下那層油。

吵到後來,她自己站起來,走去櫃臺。

我看著她的背影,忽然有點想笑。

她回來的時候,手上端著一盤真的三杯雞。

「她說剛剛那盤是隔壁桌退的。」豆丁把盤子放下,「她看我們兩個是學生,想說給我們吃。不算錢。」

「所以那到底是什麼。」

「杏鮑菇。」

「……杏鮑菇?」

「杏鮑菇。」

我們吵了二十幾分鐘的東西,是杏鮑菇。

豆丁坐回去,夾一塊杏鮑菇、一塊雞,一起塞進嘴裡。

「都好吃。」她說。

那天桌上什麼都沒剩。

蛤蜊殼堆成一座小山。空心菜的湯汁被豆丁拿炒麵沾乾淨。她最後又叫了一碗白飯,把三杯的醬倒進去拌,說這樣才不浪費。

初一在我頭頂上罵了一整晚,說本大爺蹲在這種油煙裡毛都要臭了。罵完還是把頭伸下來聞。

結帳,五百二。

我付錢之前,把手上那疊數了一次,又數了一次。老闆娘找我四張一百、一張五十、三個十塊,我一枚一枚收進口袋,收得很慢。

「走了啦。」豆丁在門口喊。

「來了。」

我們沿著鐵軌旁邊那條路走回去。

走得很慢。豆丁一隻手撐著牆,說她要吐了。

「妳自己說要加飯的。」

「我知道啦。」

她扶著牆站了一會,直起身,打了一個很長的嗝。

「下禮拜還要。」她說。

「不行。」

「為什麼不行。」

我沒回答。

我走在前面,她跟在後面。走了半條街,她追上來,跟我並排。

「許以恩。」

「幹嘛。」

「你剛剛結帳,」她說,「數了兩次。」

「沒有。」我說。

「哦。」

她沒再問。鐵軌那邊過了一班車,過完就沒了。我們走了二十幾分鐘,誰都沒講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