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部
第 17 回

禮拜天

《守燈人》 · 回目錄

被鯊魚追過的隔天下午,我照樣去程家後院報到,讓爺爺嫌。

那隻縊鬼的事,豆丁早上跟三哥去辦了。她講給我聽,一句廢話都沒有:那棵榕樹底下,早年吊死過一個女的,欠了一屁股債,債主天天堵到她家門口。錢是她老公借的,人捲了錢跑掉,留她一個扛。三哥把那條繩的來頭全翻出來了,該講的也照規矩跟祂講了。

祂不信。

祂信過一個人,那個人讓祂吊到樹上去。這種事,祂不會再信第二次。

三哥說,本來還有得談的。抓交替的守在死地,守的就是一個指望:等人自己走過去。昨天晚上有人走過去了,還把祂引出那麼遠;祂追了一整晚,空手回去。今天早上換三哥站在那棵樹底下跟祂講道理,祂只當是昨天晚上那套,又來一次。

三哥說解不開了,叫我以後繞路走。

所以那棵樹底下,祂還在。等下一個。

爺爺蹲在牆角削竹子,削好一根就往腳邊丟。我在旁邊抖令旗,一輪三十下。

豆丁從屋裡晃出來,手上一包剛拆的餅乾,靠在院子那棵樹上吃。

「欸。」

「幹嘛。」我盯著手裡的旗。

「火車站後面新開一家燒烤,吃到飽。」她嚼著餅乾,「一個人兩百九。禮拜天中午十一點開始賣。」

「喔。」我在心裡數到十七。

「禮拜天你——」

「禮拜天喔……」

我沒接下去。我在數第十九下、第二十下。旗要抖得穩,一分心就散。

「哦。」

我把那一輪抖完,旗捲回來,才想起剛剛話沒講完。

「妳剛剛要說什麼?」

「沒有啊。」豆丁把餅乾的袋口摺起來,摺得很整齊,「兩百九很貴欸,那種店肉一定切得跟紙一樣。我本來也懶得去。隨便講講而已。」

她講得很順,順到我一個字都沒聽出不對。

也對。兩百九是很貴。

「那改天。」我說。

「改天。」她說。

她把那包摺好的餅乾夾在腋下,轉身進屋了。

我回頭想跟爺爺討口水喝。

爺爺沒在削竹子。他手上那把刀停在半空,人朝著豆丁剛進去的那個門,看著。看了有一會。

「爺爺?」

他「嗯」了一聲,低下頭,繼續削他的竹子。

「你這旗抖得像抖棉被。」他說,「重來。」

禮拜天我睡到中午。

禮拜一收完工,照例雞排。她一邊啃一邊說,她昨天去了那家燒烤。

「好吃嗎?」

「還好。」她說,「肉切太薄。」

「妳跟誰去的?」

「一個人啊。」她把最後一口塞進嘴裡,含糊地說,「不然咧。」

「妳不是說懶得去?」

「兩百九欸。」那兩顆虎牙一亮,「我吃了二十七盤。老闆娘看我第三次去夾牛肉,臉都綠了。我把本吃回來了。」

我笑到差點噎到。

豆丁一個人吃掉二十七盤。這個畫面,我閉著眼睛都想得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