醉霞閣,還在。
只是,早已不是當年的醉霞閣了。
八年的兵火,把這一座曾經銷金的去處,燒去了半邊。朱漆的大門剝落了,泥金的匾額歪斜著,半個字都認不出。裡頭,是積了八年的塵,是塌了一角的樓,是從窗洞裡長進來的、瘋了一樣的野草。這一條曾經徹夜笙歌的河,如今兩岸多是空著的、燒剩的架子,白日裡也靜,靜得只聽見水聲。
清禾推開那一扇虛掩的、吱呀作響的門,走了進去。
沒有笙歌。沒有脂粉。沒有那一團化不開的、甜膩的鴉片煙氣。
只有死寂。
她一直不敢回這裡。她怕的,不是廢墟;她怕的是,走進那一間屋,那個人,當真,不在了。可她到底,還是來了。她憑著記憶,一級一級,走上那一道她曾經走過無數遍的樓梯。木梯朽了,每踩一級,都吱呀一聲,像替她數著這一段回不去的八年。八年前,她就是這樣一夜一夜地上、一夜一夜地下——替那個人燒水,替她守夜,替她記那一本恨。越往上走,那一股她記了八年的味道,沉香、脂粉、鴉片的甜膩,越是聞不見了,只剩潮氣,跟塵。她走到最深的那一間——
煙嵐的房。
帳幔還在,只是猩紅褪成了暗褐,破破爛爛地垂著。那一面她們曾在前頭撕過旗袍、學過「看人的眼睛」的穿衣鏡,蒙著厚厚的灰,照不出人影了。
清禾的目光,落在牆角。
那一張妝台。那一個妝奩。
——燒過。焦黑的。當年城破的那一場火,舔過了這裡,把那一桌的金釵玉鐲,燒得熔了形,黏結成一塊認不出原樣的死硬東西。可那妝奩的底座,那一個她見煙嵐開過、卻從沒讓她碰過的暗格,竟還在。
清禾蹲在那一堆燒熔的金玉跟前,心裡忽然一動。八年前,她頭一回進這屋,只當眼前是個視財如命的交際花——滿頭珠翠,一身值錢的行頭,連撕她一件旗袍,都要記恨半天。那時的清禾以為,這個女人最寶貝的,就是這些金的、玉的、亮的東西。如今這一桌珠翠,叫火燒成了一攤死硬的鐵疙瘩,她卻連多看一眼,都不必。因為她早知道了:那個女人真正鎖起來、藏了八年、連城破的火都沒能燒盡的,從來不是這些。是這一個,她連讓清禾多看一眼都不肯的,暗格。
清禾走過去,蹲下身。
她抬起手腕。
那裡,繫著一根早已褪了色的紅繩,繩上,是一把小小的、被她的體溫焐了八年的——銅鑰匙。
是八年前,那個人,親手替她繫上的。
「想看,」那個人說過,似笑非笑地,「自己來開。」
清禾解下鑰匙,插進那焦黑的鎖孔裡。
轉了一下。
「咔」。
暗格,開了。
裡頭,那些信、那些圖,早被城破那一夜的火,燒成了灰。
只有一樣東西,奇蹟似的,剩了下來——
一本。藍布封皮的。小賬本。
燒去了一半。封皮焦黑,邊緣捲曲,是從火舌底下,僥倖逃出來的。可剩下的那半本,竟還能翻。
清禾把它,捧了出來。
是她的本子。那一本,她當年,一個一個,記下碰過煙嵐的男人、一行一行,寫滿了最惡毒詛咒的本子。後來,被煙嵐收了去,鎖進了這暗格裡。
她以為它,早隨那場火,沒了。
它沒有。它在這焦黑的暗格裡,鎖了八年。她用那把繫在腕上的鑰匙,把它,開了出來。
她回到借住的破屋,在一盞如豆的孤燈下,一頁一頁,翻開那半本燒焦的賬。
前半本,是她自己的字。
「張順發。」旁邊:「爛舌,斷指,不得好死。」
「李懷山。」旁邊:「願他爛在煙榻上。」
一個名字,一條詛咒。工工整整的小楷,寫著這世上最惡毒的恨。八年前的她,握著筆,把對每一個碰過煙嵐的人的妒,都釘進了這紙裡。
她翻著,翻著——
忽然,停住了。
在她每一條詛咒的後面,那一片本該空白的紙縫裡,竟然,還有字。
更小的。小得幾乎要貼著紙縫,才看得見的字。
那不是她的筆跡。
那是——煙嵐的。
清禾的呼吸,停了。
她湊近了燈,一個字,一個字,地辨認。
在「張順發。爛舌斷指不得好死」的後面,煙嵐用蠅頭小楷,補了一行:「她記恨的樣子,比笑起來好看。」
在「李懷山。願他爛在煙榻上」的後面:「今日她生辰。沒人替她過。我多給了灶上一道她愛吃的,城南的桂花糖藕——她沒問是誰點的,悶著頭,吃了兩碗。」
再翻一頁。一條詛咒的後面:「今日她又躲在帳子裡哭,當我不知道。哭什麼呢。傻。」
再一頁:「她又絞了帕子,逼著替我擦手,從指縫擦到腕子,一下一下,認真得很。我這樣的人,由她擦去。擦得我那一刻,竟有些恍惚。」
一條恨,配著一條牽掛。一頁的詛咒,疊著一頁的愛。
清禾的手,停在了半空。
她記得那一個黃昏。她推門進來,看見煙嵐攤著這本子,坐在窗下。煙嵐抬眼看了她一下,什麼也沒說,把本子合上,收了。她當時以為,那是要拿這本子,捏她的把柄。
原來那一天起,煙嵐就什麼都知道了。知道她記的,不是國恨,是私仇。知道她那一雙乾淨的手裡,攥著的,是要命的佔有。
煙嵐知道。卻一個字,也沒揭穿。
只是把本子收了去,鎖進這暗格裡。然後在清禾每一句惡毒的恨後面,一筆,一筆,把這個記恨的、躲起來哭的傻女孩,寫成了自己手底下最軟的那幾行字。
清禾低著頭,看著那兩行字疊在一處:一行是她的恨,一行是她的牽掛。看了很久。
她翻到最後。
本子,燒去了一半。殘頁的焦黑邊緣,煙嵐的小字,戛然而止——
停在了,一句,沒有寫完的話上。
「……等這樁事了了,若還能活,我想帶她去看一回——」
後面,沒有了。
被火,燒掉了。
清禾用指腹,輕輕地撫過那一道焦痕。
去看什麼呢。桂花?海?一場太平的、沒有炮火的戲?
她對著那半句話,坐了一會兒,沒問出口——也沒人答她了。
清禾低頭,看著自己的手腕。
那一隻素銀鐲,八年了,一直戴著。她從前只當,那是那個人隨手留下的一樣信物。那賬本的小字裡,提過一句:是娘留下的,當盡了家當,也沒捨得當掉。
清禾把那鐲子,在腕上轉了一圈。銀是涼的,貼著她的脈。
她沒有哭。她對著那半本賬,坐了很久。
哭,是給還挽得回來的事流的。煙嵐死了,八年了。哭不回那一句她欠了八年的「對不起」,哭不回那一句她沒聽煙嵐親口說過的話,更哭不回那半句燒掉了的「我想帶她去看一回」。
她不流淚。不是不痛。是那痛,已經沉到眼淚夠不著的地方去了。
她捧著那半本賬,在那一句沒織完的話上,坐了整整一夜。
天,快亮了。
清禾站起身。
她把那半本燒焦的賬本,貼進胸口,最暖的地方。
屋外,秦淮河的水聲,隱隱地傳來。
醉霞閣那一間屋裡,衣櫥還沒開。櫥裡掛著什麼,她心裡有數。
她往河的方向望了一眼,提起腳,又去了。